Nirvana 结束对 Marc Jacobs 时长六年的诉讼,指控后者使用与其「X」眼部笑脸标志极相似的插图设计。在周二向洛杉矶联邦法院提交的通知中,两方律师皆表示,他们已接受结束案件的提议,但交易条款并未对外公开透露。 这支摇滚乐团于 2018 年首次对 Marc Jacobs 提起诉讼,当时此品牌推出「Bootleg Redux Grunge」短袖上衣和运动衫,其中带有笑脸图案,Nirvana 声称这些图案侵犯其商标。 此事发生不久后,加州平面设计师 Robert Fisher 声称自己是此「笑脸」Logo 的合法创作者和版权所有者。Marc Jacobs 随后于 2019 年反诉本乐队,声称版权主张无效,因 Nirvana 无法验证 Logo 的创作者。 乐团律师仍然坚持他们最初的主张,即已故主唱兼吉他手 Kurt Cobain 创作此标志。如果 Robert Fisher 确实创作此标志,Nirvana 法律团队认为这可能是在他受雇于 Geffen 担任艺术总监期间发生的,因此此标志属于品牌的财产。 去年 12 月,Kronstadt 法官在这些主张上站在 Nirvana 一边,后来驳回 Robert Fisher 对裁决提出上诉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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