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检方周四晚间宣布,瑞典电信巨头爱立信已同意支付 2.06 亿美元 (约合 14.25 亿元人民币) 罚款,并承认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的反贿赂条款。 爱立信原本在 2019 年与美国达成和解协议,与纽约南区美国检察官办公室签订了暂缓起诉协议 (DPA),而且支付了 5.206 亿美元(IT之家备注:当前约 35.97 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当时,纽约联邦检察官称,爱立信参加了一场“长达数年的腐败运动”,涉及在吉布提、越南、印度尼西亚和科威特行贿政府官员,并伪造账簿和记录。此外,该公司还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支付了大约 5.4 亿美元(IT之家备注:当前约 37.31 亿元人民币)罚款。 但是,美国司法部表示,爱立信违反了协议,未能如实披露涉及该公司在吉布提等的行贿计划的“所有事实信息和证据”。该公司还未能披露在伊拉克实施类似计划的潜在证据。 美国检方表示,爱立信违反了暂缓起诉协议,利用外部顾问向所有多个国家的政府官员行贿,并管理账外“贿赂基金”,使用“虚假合同”和“虚假发票”掩盖资金的性质。美国司法部表示,爱立信在中国的员工向代理商和顾问支付了“数千万美元”,“其中至少有一部分被用于向外国官员提供有价值的东西,包括休闲旅游和娱乐”。在吉布提,爱立信的一名员工向该国行政部门和吉布提国有电信公司的高级政府官员行贿 200 多万美元。 美国助理司法部长肯尼斯・波利特 (Kenneth Polite) 在一份新闻稿中说:“当司法部为爱立信提供机会,让其签署 DPA 协议以解决严重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调查时,该公司同意遵守该协议的所有条款。但是,爱立信没有履行这一承诺,一再拒绝全面合作,未能披露违反协议的不当行为的证据和指控。” 爱立信 CEO 鲍毅康 (Börje Ekholm) 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随着公司被处以最新罚款并达成认罪协议,“违规事件现在已经解决”。“这让我们能够专注于执行我们的战略,同时推动整个公司的持续文化变革,将诚信放在我们所作所为的中心位置,”鲍毅康表示,“这项决议明确地提醒人们,历史上的不当行为导致了 DPA 的诞生。” 国际调查记者同盟 (ICIJ) 在 2022 年报道称,爱立信据称“寻求”恐怖组织伊斯兰国 (ISIS) 的批准,允许其继续在伊拉克摩苏尔开展工作。摩苏尔当时由 ISIS 控制。美国联邦检察官发布的新闻稿没有直接提到 ICIJ 关于爱立信涉嫌与 ISIS 进行交易的报告,但指出爱立信“未能及时报告和披露与其在伊拉克的商业活动有关的证据和指控,这些行为可能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 爱立信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其内部调查“没有得出爱立信向任何恐怖组织支付或负责支付任何款项的结论”。该公司表示,随后从 2022 年开始的调查并没有改变这一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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