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Jordan 早在 2012 年便对中国乔丹体育的抄袭和侵权提出告诉,经过数次判定和上诉皆未能如愿后,终于在 2016 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开宣判乔丹体育损害 Michael Jordan 的姓名权,违反商标法,然而乔丹体育却接着回告 Nike 滥用高识别度的「乔丹」标志作不正当竞争,双方继续纠缠了数年。到了今回,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总算做出裁决,除了判定中国乔丹体育败诉外,当中提到先前一审、二审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皆有错误,乔丹体育需撤除第 25 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乔丹文字与剪影」商标,对品牌来说可以说次一次打掉重练的重击。此次结果为最终判决,意昧着乔丹体育无法再度上诉,长达 8 年的「正伪」之争总算尘埃落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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